2013年度滄源文化旅游形象大使網絡評選活動公告
活動開始時間:2012年10月1日
活動結束時間: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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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響應文化部、國家旅游局《關于促進文化與旅游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的安排部署,營造和諧穩定社會氛圍和良好文化環境,同時為展示我縣文化旅游結合發展的成果,推動文化與旅游的深度結合,促進文化旅游市場的繁榮發展,進一出提升滄源文化旅游的品牌知名度,擴大滄源文化旅游的影響力,推動文化旅游事業的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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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中共滄源佤族自治縣委宣傳部
????????? 滄源縣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www.世界佤鄉.net
協辦單位:行攝視覺官網???
(一)大賽全稱:2013年滄源文化旅游形象大使選拔賽
(二)大賽主題:“世界佤鄉?魅力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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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賽程安排:
1.活動于2012年10月正式啟動 。
2.報名:2012年10月1日-31日
3.海選投票:2012年11月1日-23日
4.復賽投票:2012年11月26日-12月7日
5.決賽:2012年12月10日-28日
6.頒獎: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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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賽要求
1.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日-10月31日
2.報名方式:活動主題平臺:滄源旅游網www.世界佤鄉.net,活動投票平臺(www.10828.com)或通過合作網站鏈接進入大賽報名區,填寫報名表格(請各位參賽選手如實填寫個人真實資料),并準備個人生活照片及藝術照片六張(JPG格式每張不超過2M)。
3.報名條件:年齡在18-28周歲,身高1.60以上的女性青年;身心健康,形象氣質佳,親和力強,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具有一定語言表達能力、才藝水平和文化素養;熱愛生活、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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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選方法:
1、海選期間,所有上傳成功的參賽用戶,需等待官方海選審核,所有通過海選審核的用戶信息將自動顯示在活動專題頁面,并獲得大賽的參與資格。
2、大賽征集報名完畢后將統一將選手資料放入大賽官網中進行網絡投票和短信投票,根據投票數選出得票最多的30位優秀選手進入復賽。
3、進入復賽后選手的票數歸零,重新開始計票,按網絡投票、短信投票和評委團打分決出前5名選手進入總決賽階段。
4、總決賽:由網絡投票和短信投票及評委評分在5位佳麗中評選出 “2013年臨滄(滄源)文化旅游形象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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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獎項設置:
1.主獎項:1名
獲得“2013年滄源文化旅游形象大使”稱號及10萬元獎勵、獎杯和證書;
2.決賽入圍獎:4名
??? 獲得:3000元現金獎、2000元滄源旅游代金卷、大賽定制禮品及相關證書;
2.復賽入圍獎:25名(進入復賽未進決賽的選手)
獲得:2000元滄源旅游代金卷、大賽定制禮品及入圍證書
3.短信參與投票獎:
為感謝參與短信投票的用戶,組委會將會隨機從投票號碼中抽取30名用戶作為獎勵對象(海選10名、復賽10名、決賽10名),獲獎者將有機會獲得IPAD平板電腦、智能手機、佤鄉特產、千元滄源旅游代金券等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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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形象代言人的權利
1.代言人將獨領10萬元2013年度代言費用;
2.簽訂2013年度滄源文化旅游形象大使協議;
3.其本人形象照片、簡介均出現在2013年滄源旅游對外宣傳海報、宣傳單張、網站、比賽現場背景宣傳中及免費參與當地大型活動中。
4.滄源縣文化旅游局可向其要求的單位郵寄喜報一份、海報兩份。
5.滄源縣文化旅游局將為其頒發形象代言人獎杯一個和形象代言證書一本。
6.將免費到滄源各大景區游覽和拍攝特色宣傳照片一套。
7.形象代言人的藝術照片將免費刊登在2013滄源對外旅游宣傳畫冊中并免費贈送20本做永久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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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參賽須知:
1、高中(中專)及高中以下在校學生不建議參與比賽;
2、參賽者向大賽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大賽組委會不作退還;
3、參賽者保證向大賽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報名表、照片、個人簡歷、學歷證明、視頻圖像資料均真實有效。否則,一經發現,大賽組委會有權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并要求其賠償大賽因此而遭受的經濟及聲譽損失;
4、參賽者的姓名、形象(包括報名及提供或形成的照片、視頻圖像)、聲明(陳述)都可能被拍攝及在現有的全球媒體(或今后出現的媒體)播出。以上這些資料的使用取決于主辦方。另外,參賽者同意大會主辦方使用參賽者本人參賽過程的部分或全部內容。參賽者的一切個人及參賽資料有可能在全球媒體的廣告或節目中出現,包括(不僅限于)電視、報刊雜志、廣播及互聯網;
5、參賽者在參賽過程中應服從主辦方的安排和管理,如有違反者,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參賽者負責;
6、參賽者完全理解并同意所有的條款規定及自己的權利,包括(不僅限于)版權等內容。在參賽過程中,全程的一切內容及其更新、發展,主辦方享有版權。所有內容將有可能在全球任何地域及媒體出現(不論是現有的還是即將出現的媒體),并不獲得任何報酬;
7、參賽者的選擇權完全屬于主辦方及其委任之評委,最終結果定出后,落選者沒有權利做出任何上訴等行為;
8、任何參賽者在任何地方都沒有權利制止或中斷活動的發展、制作及宣傳,任何由此引起的糾紛及造成的損失都由責任方(參賽者)向主辦方做出賠償;
9、如果本協議中任何條款與現行法律相抵觸,則此條款無效,但不影響本協議中其他條款的生效;
10、主辦方擁有對此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并可隨時修訂參賽條款及賽制,而毋需事先通知及解釋;
11、任何簽定協議而違約者將直接交由法院處理,并賠償主辦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2、參賽者如果已經與任何公司簽訂經紀或類似合約,應自行與簽約公司解決所有有關許可其參加大賽的事宜,并在報名時書面告知組委會。
13、參賽選手在比賽中獲獎,其個人所得稅由參賽選手自己承擔。
14、活動期間,用戶可對所有參賽用戶進行投票。
15、決賽期間,所有晉級決賽的用戶均可新增上傳多張個人照片。
16、頒獎晚會將邀請最終獲獎的5位佳麗出席現場活動,所有到場嘉賓均可獲得一份禮包。
17、本次活動中,如若發現刷票或其他作弊行為,一律取消其活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