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額標準20年不變、61年間保費收入或達天文數字且不受監管的“火車票強制險”,隨著《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的廢止,即將終止。
在16日公布的國務院第628號令中,要求明年元旦起廢除《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據了解,《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由原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制定于1951年,與其同時出臺的,還有飛機和輪船的類似強制保險。1987年和1989年,我國相繼廢除了輪船和飛機的《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改為自愿保險,但鐵路“意外傷害強制保險”卻一直延續下來。
《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剛出臺時,對旅客的保險金額規定為不論席座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為每人人民幣1500元。1992年,《條例》進行了修訂,規定所有鐵路旅客不論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保額均為2萬元,保險費包含在火車票價之內,金額為基本票價的2%。也就是說,一張100元的火車票,里面包含了2元的強制保險。
?而明年元旦起,隨著《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的廢除,旅客將不再強制“被保險”。對于2013年1月1日以后火車票是否會相應降價,鐵路部門表示具體如何執行要等鐵道部的通知,目前還沒有接收到任何相關的通知。